重庆:申报和审核市重点建设项目
——重点建设项目立项流程
事项名称 |
申报和审核市重点建设项目 |
设定依据 |
根据市政府关于重庆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(重府发[1997]8号)规定,凡符合市重点项目条件,资金和建设条件落实,项目单位均可申报市重点建设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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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目录 |
项目单位除报送市重点建设项目申请文件外,需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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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流程 |
1、项目单位需申报市重点建设项目,应将申报文件先报送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(自治县)计委(计经委、发展改革委)审核,再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(自治县)计委(计经委、发展改革委)报市发改委汇总和审核。
2、市级各主管部门、区县(自治县)计委(计经委、发展改革委)需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市重点建设项目,项目单位也可直接向市发改委申报。 |
办理时限 |
市发展和改革委对申报的市重点建设项目文件审核汇总后,于每年12月底前统一报市政府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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